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健康发展,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有效节约我州水资源,根据省、州发改委近期主要工作安排和领导要求,州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局近日依法对玛曲、碌曲、迭部、卓尼、夏河五个县的城区污水处理和自来水运营成本进行了监审。此次成本监审以被监审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账册、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为依据,重点审核了企业会计年度涉及成本项目的各项费用及支出。监审期间,共审核企业上报成本1939.05万元,核增、核减成本1024.86万元,核定企业成本964.19万元。出具了10个成本监审报告。从监审结果来看,上述五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均未征收,运行费用主要靠当地政府解决,随着污水收集量的加大运行成本有逐年加大趋势,尽快核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目前国家的要求也是当前价格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另外,个别县自来水运营成本与自来水价格之间发生倒挂,尽快理顺自来水价格和实行阶梯式水价也是当前价格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
目前,制定价格前的成本监审工作已经结束,各县正在扎实有序开展政府召开价格听证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成本监审,州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局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被监审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明确要求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我州节能减排,有效节约水资源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