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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发展改革委参加卓尼县纳浪镇加油站建设项目用地预选阶段“多评合一”会议
发布日期:2024-01-10 作者: 来源:

2024年1月5日,甘南州发展改革委首次应邀参加州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卓尼县纳浪镇加油站建设项目用地预选阶段“多评合一”会议。会议邀请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卓尼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以及有关专家、项目编制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从严格遵循生态环境红线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州住建局从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要求和规范开展项目相关手续的意见和建议,三位专家从不同专业领域对项目用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要求在国家政策允许、规划布局要求和安全距离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认真开展项目建设用地相关工作。

甘南州发展改革委结合项目规划、备案和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建议:一是加油站建设用地选址必须是规划内站点,按照“点对点”要求开展选址工作,所有站点选址不能超出规划布局外的站点。规划站点文件正式印发后,县市发改部门严格按照站点名称,从“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填写备案项目登记表后推送至州一级出具备案文件,然后再到自然资源部门定点定向办理建设用地后续手续;二是加油站备案有效期限是两年,在两年内能够取得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的,按照建设程序依次推进项目建设。如果在两年期限内未取得建设用地等报批手续的,且在备案文件快到期的30个工作日前未办理备案延期手续的(延期一年),备案文件自动废止,站点也将自动终止。三是加油站建设用地选址严格执行规划空间布局距离要求,即:农牧村站与站距离不得低于15公里(景区距离适当从宽),城区加油站距离不得低于1.9公里。如果站与站距离低于以上距离的,且在规划辖区内没有适合建设用地,那么规划站点就应当遵从自然资源部门选址意见,暂停站点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不得强行布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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