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发源于甘南州碌曲县郎木寺镇,在甘南州境内总长度189公里,境内流域面积7722平方千米,每年补给下游水资源量27.4亿立方米。近年来,甘南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流域共治和保护协作,加快推动长江流域形成共抓大保护工作格局。
6月27日,州人民政府和陇南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白龙江流域(甘南-陇南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标志着甘南陇南两州市双向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共同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白龙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长江支流嘉陵江一级支流白龙江在甘肃境内从此就有了“护身符”。
《协议》按照“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原则,以改善白龙江水环境质量和保护水生态环境为目的,以白龙江两河口桥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稳定达标或水质劣于国家考核标准为补偿依据,建立白龙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协议》突出生态优先,强调责任共担,搭建联防联控、协同保护工作平台,强化协同配合,形成了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治理机制,为保长江流域白龙江支流水环境质量稳定和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协议》有效时限为期三年。
下一步我州将以此为契机,探索推进黄河流域重要支流跨市州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进一步调动重点流域上下游地区联合开展水环境保护治理的积极性,强化流域共治和保护协作,共同构建起长江、黄河流域保护治理良性循环互动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