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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9 作者: 来源:

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甘肃省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甘发改振兴〔2022〕114号)。资源型地区是依托本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发展起来的特殊类型区域。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是维护资源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方案主要目标

到2025年,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工业结构持续优化,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明显进展,新兴产业不断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普遍覆盖,绿色宜居环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展望到2035年,资源保障有力、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幸福的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1.统筹资源能源开发与保护。聚焦重点成矿区带,加大陇东、河西、甘南、陇南等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加快矿业权出让步伐,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良性循环。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措施,结合资源型地区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特征,明确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更新完善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2.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矿产资源采、选、冶及伴生资源和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研发,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攻关,提升高端前沿应用技术和原创性技术的储备和开发水平。落实国家资源税费优惠减免政策,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技术改造,鼓励尾矿、固体废物、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3.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系统谋划全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制定实施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能耗管控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能耗强度控制在合理区间,逐步实现安全降碳。制定《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组织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导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做好排放报告编制、报告核查复核、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等工作。

4.加强资源能源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收储、释放、动员、经营机制,建立以产品储备为主、产能和产地储备为辅的矿产资源储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及铁矿石贸易商等通过共同出资组建专项基金,实施铁矿石商业储备。

5.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聚焦风能、太阳能、核能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健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产教融合。加快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聚集,带动资源型地区创新水平整体提升。坚持差异化定位、协同化发展。

6.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依托国家和省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推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快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7.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推进产业链“链长制”,充分发挥省属链主企业作用,统筹推进产业链招商、行业共性技术攻关和供销有效衔接,着力打造镍铜精深加工、动力电池材料等战略支柱产业集群。

8.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立足资源型地区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主体功能定位,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度对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区域特色相互补充、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强化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关中平原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城市群和经济圈的对接,落实跨省区合作框架协议及合作专项行动计划,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资本、人才和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动。

9.引导资源富集地区转型发展。加强资源富集地区就地转化能力建设,加快发展与资源精深加工密切相关的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资源开发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健全新兴产业扶持、利益分配共享等机制。

10.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开展重大安全隐患区居民避险搬迁、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快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培育,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1.加强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干线铁路、公路网络布局,构建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提升资源型地区运输通道保障能力。有序推进煤炭、矿石等输送专线建设,加快建设具备多式联运功能以及线上线下结合、干支衔接的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构建与铁路、机场和公路客货运站能力匹配的公路集疏运网络系统。

12.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激励惩戒机制,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管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

13.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资源能源绿色开发、绿色勘查,建设绿色矿山、智能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遴选发布绿色制造名单,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工厂绿色化模式。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带动关联企业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上下游企业绿色发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

14.建设生态宜居环境。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已有资源能源开发项目逐步有序退出主城区。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建筑等各类保护对象普查,进一步扩展保护名录,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科学推进城市绿道和生态廊道建设,加大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增加城市绿量。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改善,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15.积极参与国际资源能源和产业合作。支持省属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和稀有贵金属勘探开发利用,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基础上,加大境外战略资源投资,提高资源获取和保障能力。深化与中央企业合作,加快建设和运营一批高质量合作项目,在能源化工、中医中药、特色农业等领域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

16.提高资源型地区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加强口岸收费监管。积极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等税收征管改革,扩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海关税收担保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推广自报自缴、预裁定等便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型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

17.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落实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多渠道扩大资源型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提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扶持矿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和尘肺病康复站建设,提高矿业工人职业病诊疗水平。做好“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并传承发扬资源型地区石油化工、矿山冶炼等特色工业遗产和文化资源,推动建设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等主题博物馆和教育示范基地。加强供水、供热、供气、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能力。

18.提高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推进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全力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落实常态化社会救助帮扶政策和残疾人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19.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4050”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资源型地区“一县一校一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集职业学历教育、社区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平台。

三、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解决塌陷区治理、环境保护、社保欠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地方提高转型效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对修复、复垦后的土地进一步探索开发利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资源性地区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稳步促进资源型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指导资源型地区用足用好产业用地支持政策,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应,不符合的以有偿方式供应。对产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对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为耕地的,经核实认定后,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研究学习贯彻实施方案,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要领,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项目工程。稳步促进甘南资源型地区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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