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发改委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
序 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办理要件 |
可容缺要件 |
办理时限 |
备注 |
1 |
州发改委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行政许可 |
根据《政府投资条列》《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办理要件:1.项目建议书文本;2.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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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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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州发改委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根据《政府投资条列》《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项目建议书已批复,或按规定无需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办理要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 |
1.选址意见书;2.用地预审意见;3.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4.节能审查意见; |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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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州发改委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
行政许可 |
根据《政府投资条列》《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办理要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2.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3.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审批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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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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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州发改委 |
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根据《甘肃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用地预审、稳评、环评)。 |
水保、地灾、压覆矿、林地勘察等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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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州发改委 |
水电站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根据《甘肃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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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间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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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州发改委 |
风电站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根据《甘肃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用地预审、水保、环评、稳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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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间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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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州发改委 |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根据《甘肃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用地预审、水保、环评、稳评)。 |
地灾、压覆矿、林地勘察等 |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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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州发改委 |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根据《甘肃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用地预审、水保、环评、稳评)。 |
地灾、压覆矿、林地勘察等 |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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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州发改委 |
液化石油气接受、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根据《甘肃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
地灾、压覆矿、林地勘察等 |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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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州发改委 |
固定资产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提供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申请节能审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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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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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州发改委 |
涉案、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复核 |
行政确认 |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价格认定规定》、《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有关要求,提交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协助书或提交价格认定复核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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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事项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机关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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